问题
请问各位嫂子,申请结婚有什么特殊条件吗?男朋友25,基层排长近3年,结婚申请未通过!??
解答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若干说明,对现役军人结婚的年龄说明如下: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所以提问者男友的岁数是符合结婚规定的。
另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倡和鼓励晚婚”,并不是强制晚婚。在这一点上,每个单位应该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可以去单位咨询一下。
根据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此提供一个申请书的范文供参考。
尊敬的党支部:
我叫xxx,现为xxx排长,于x年x月x日出生,已满25周岁,符合结婚年龄。女友xxx系xxxxx人,x年x月出生,符合晚婚年龄。现在家待业,我们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病史,均符合结婚条件。我与女友xxx自相识以来,关系融洽,感情发展顺利,现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并得到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经商议准备近期结婚,特此申请,请组织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至于为什么没有通过结婚申请,建议先向组织咨询没有通过申请的具体原因。另外也可以参考以下政策,看看是否符合军婚的要求。
让我们来看一下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若干说明,和其他一些补充规定,对现役军人及其结婚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以下简称“规定”):
士官结婚现行规定如下:
在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中说明: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出具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1、中级士官。
2、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二十六周岁的女士官。
3、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
其他人员结婚现行规定如下: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3、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4、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01
特殊地域及国籍规定
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02
民族规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
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03
个人背景要求
根据《规定》第三条,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
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当然,如果现役军人恋爱对象居住在中国内地而从事或参与这类“高危”活动,就更加不可以结婚了。
这里还有两个很多人经常提到的问题要补充说明一下:
一是,现役军人恋爱对象出国留学的,能否和军人结婚?
根据规定,并没有针对禁止与留学生结婚的规定。仅从留学经历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二是,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是否影响和军人结婚?
结合上文中第4点个人背景要求,并根据《规定》第三条的补充说明:“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人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是有一定影响的。但要视具体情况由政治部门进行审核,来决定是否允许结婚。
04
健康情况
军婚,除了要遵守《婚姻法》对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还要看看恋爱对象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和家庭遗传性精神病史。
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呢?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2)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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